8月4日,“2025江苏法治民企建设推进会暨江苏省民营企业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动员部署会”在南京召开。会议发布了企业治理、清廉建设、税务管理、劳动用工等“四大”合规指引,其中《税务管理合规指引》是由江苏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主办,中汇江苏牵头并与若干位全省税务师专家共同起草,起草过程中也征求了部分省内著名大企业集团的意见和建议。本指引起草组成员包括:沈金元、孙洋、曹萍、朱鱼翔、谈芳、张凯茜、孔凡、程霆、吴剑波。
第一条 为推动江苏省民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全面加强税务合规管理,提升企业遵从税法的能力,促使企业用好用足税收优惠,维护企业合法税务权益,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民营经济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2023)4号)、《关于促进中小企业提升合规意识加强合规管理的指导意见》(工信厅联企业(2025)14号)、《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国税发(2009〕90号)、《江苏省民营企业合规建设指引(2023版)》(苏联发(2023)5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企业开展税务合规管理应以“支撑公司战略、支持重大决策、服务业务发展、创造有效价值、防控税务风险”为基本目标,通过建立、健全税务合规管理制度,完善组织架构,明确管理责任,防范重大税务合规风险,推动税务合规文化建设,做到“应缴尽缴,应享尽享”。
(一)全面性原则。应覆盖企业所有涉税业务和环节,包括采购、研发、生产、销售、投融资、管理等全流程。
(二)预防性原则。应从事后整改前移至事前预防,建立风险识别、评估和应对机制。
(三)责任性原则。应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税务合规职责,将税务合规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四)协同性原则。应构建“业财法税”深度融合的管理模式,实现税务和业务、财务、法务等环节的协同管理。
(五)持续性原则。应根据税收法律法规与企业战略发展方向的变化,持续优化税务合规管理体系。
第四条 企业实施本指引时,应根据产业行业特征、经营范围、组织结构和业务规模等实际情况,兼顾成本与效益,制定适合自身的税务合规管理模式。同时,把税务合规管理与企业的其他合规管理相结合,形成全面有效的合规管理体系。
第五条 企业可根据需要聘请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具备资质的涉税专业机构开展税务合规管理建设。
第六条 企业应当明确税务合规管理组织架构,税务合规管理组织架构的设计应遵循“全面覆盖、责任明确、协同高效”的原则。
设立专门的税务管理部门,统一负责企业整体的税务管理和合规工作。或在总部设立税务管理部门,各分支机构或子公司设立税务岗位,接受总部税务管理部门的垂直管理。本模式适用于业务和管理集中的企业,有利于实现税务管理的专业化和标准化。
建立总部、区域、分支机构三级税务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税务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总部税务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税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指导和监督下级税务管理部门的工作,区域税务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的税务管理和协调工作,分支机构税务岗位负责具体的税务操作和执行工作。本模式适用于业务分散、地域分布广的企业,有利于提高税务管理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建立跨部门的合规管理部门,由来自业务、财务、法务和税务等部门的人员共同参与合规管理工作,将合规管理融入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实现“业财法税”的深度融合。本模式适用于多元化和跨区域发展的企业,有利于从源头上防范涉税风险。
第八条 大型企业可以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设立独立的合规管理部门或税务管理部门,直接向董事会、总经理或法定代表人汇报工作。中小企业可以不设立合规相关部门,单独设置税务管理岗位,或聘请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代为履行税务管理职责。
第九条 税务管理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细分职能小组,包括,负责发票管理、涉税核算和复核、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工作的日常税务工作组;负责处理企业日常税务评估、涉税风险应对、税务稽查工作的税务风险应对组;负责关联交易定价政策、涉外税务研究工作的转让定价与国际税收组;负责研究与企业和行业相关的涉税法律法规及其动态、影响和趋势分析的政策研究组。
第十条 企业应建立跨部门的税务协调机制,确保税务管理工作与业务、采购、销售、研发、投融资和人力资源等部门紧密协作。在重大业务决策过程中,税务人员应提前参与,发表专业意见。
第十二条 企业应重视制度建设,以财务管理主要对象“票、账、表、钱、税”为维度,强化核算报告、资金管理、成本管控、税务管理、资本运作五项职能。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的规定对各项会计要素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并根据税法的具体规定,完整和及时地对应税收入、成本费用、资产等进行税务处理。
第十三条 企业应根据经营范围、业务规模等情况考虑建立健全税务管理制度,明确业务部门、财务、法务和税务等部门的相关税务职责,规范申报、审核、归档等环节操作流程及奖惩机制。
(一)应建立严格的发票开具、取得、管理与使用规定。发票开具必须基于真实交易,按照业务实际情况准确选择税收分类编码,确保发票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严禁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严禁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严禁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应建立规范的供应商入库审核机制。定期复核供应商名录,重点核查其税务合规情况及发票开具的规范性等,对于存在税务问题或纳税信用等级低的供应商,应及时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移除;新供应商入库时,须严格审核其纳税信用等级、经营状况等材料,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
(三)应建立规范的费用报销制度。费用报销制度应涵盖采购、差旅、招待等所有费用类型,除明确开支标准、审批权限及禁止事项外,对发票的取得提出明确要求,例如注明交易明细、发票验真优先、签署发票不涉及虚开的承诺等。
(一)应根据自身经营业务涉及的税种,确定相应的申报期限,明确纳税申报的工作流程、岗位责任与时间节点。建立纳税申报数据的审核机制,在申报前,由专人对申报数据进行复核,确保数据与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及财务核算数据一致。妥善保存纳税申报资料,包括申报表、财务报表、工作底稿、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等,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二)应提前安排税款资金,确保按时足额缴纳、扣缴税款。财务部门应根据纳税申报情况,结合企业资金状况,制定税款资金预算。在税款缴纳期限前,合理安排资金,避免因导致逾期纳税,产生滞纳金与罚款。对于大额税款的缴纳,可提前与开户银行沟通,确保资金划转顺畅。
(三)针对税收优惠、跨境交易、特殊事项等备案事项,建立“事项识别—资料准备—时限申报—留存备查”闭环。备案资料须真实完整,备案时限须严格遵循法定要求,逾期未备案的不得享受对应优惠。
(四)应建立申报备案定期抽查机制,每月由税务管理部门核对申报数据与账簿记录差异,每半年抽查备案资料的合规性,每年聘请涉税专业机构开展税种专项审计。
(一)对于重大涉税事项,如重大交易合同、重组并购、对外投融资、重大资产处置、股权转让、注销清算、关联交易、海外经营等,企业应建立集体审议制度。由税务管理部门牵头,组织财务、法务、业务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必要时邀请涉税专业机构专家列席,对涉税事项进行全面分析与评估。各部门从自身专业角度出发,提出意见与建议,综合考量后制定最优税务方案。审议过程应形成详细的会议记录,记录各部门观点、分析过程及最终决策结果,以便后续查阅与追溯。
(二)重大事项决策执行后,实施“全周期跟踪+动态监督”机制,建议执行部门按周反馈进展,税务管理部门每月对比实际执行与审议方案的偏差,税务管理部门每季度组织财务、法务、业务等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复盘评估,结合税务机关监管反馈,判断是否存在未预见风险,并提出调整建议。明确责任划分,若因隐瞒关键信息、评估失当或执行偏差导致重大税务风险,须根据责任大小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企业也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全周期跟踪+动态监督”机制的周期。
(一)明确税务风险的识别范围与评估标准。须覆盖全业务流程中的涉税环节,通过建立风险清单定期排查潜在风险点,如政策适用偏差、流程执行疏漏、涉税资料管理不规范等。风险评估应结合税收政策变化、企业业务模式调整及行业监管要求,采用定性与定量结合的方法,确定风险发生概率及影响程度,划分风险等级,为后续风险应对提供精准依据,确保风险早发现、早预警。
(二)规范税务风险的应对策略与处置流程。针对不同等级的风险制定差异化措施,对高等级风险须立即启动专项整改,明确责任部门及整改时限;对中低等级风险实施持续监控,通过优化流程、加强培训等方式防范风险扩散。建立税务争议应急处置机制,当发生税务稽查、行政处罚等突发情况时,由税务管理部门牵头,协同财务、法务及业务部门共同应对,必要时聘请涉税专业机构参与应对,确保依法合规举证、沟通,最大限度降低经济与声誉损失。
(三)企业税务风险防控与改进。构建常态化风险防控机制,将税务合规要求嵌入业务全流程,通过“业财法税”协同审核确保重大决策、合同签订、业务执行等环节的税务合规性。由税务管理部门牵头,聘请涉税专业机构参与建立风险防控效果评估体系,结合各部门意见,分析风险应对的有效性。根据税收法律法规更新、企业战略调整及风险处置经验,动态优化风险识别清单、评估标准及应对措施,形成“识别-评估-应对-改进”的闭环管理。
(一)建立规范的税务档案管理制度,对税务相关资料进行分类、归档与保管。税务档案包括税务登记资料、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发票、完税凭证、工作底稿、税务检查结论、税务机关的通知书、提交给税务机关的说明和邮寄存根等。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对税务档案进行编号、装订,设立专门的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档案存放场所。一般情形下,税务档案应该永久保留。要建立税务档案的借阅制度,明确档案的借阅范围与借阅手续,确保档案的安全性与完整性。
(二)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涉税档案生成与移交的第一责任人,确保本部门产生的涉税资料及时、完整移交至档案保管部门;档案保管人员负责档案的整理、编号、存储及日常维护,定期对档案完整性、规范性进行自查。企业应将税务档案管理纳入内部审计及绩效考核范围,审计部门定期对档案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档案缺失、不规范或违规流转等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根据税收政策及企业业务变化,定期修订档案管理清单及流程,确保档案管理与税务合规需求保持一致。
(一)设定规范考核指标。明确考核指标须覆盖基础合规、风险防控、价值贡献及监督响应四大维度。基础合规指标包括纳税申报及时率、申报数据准确率、涉税资料归档完整率、发票开具与认证合规率等;风险防控指标涵盖税务风险点识别覆盖率、潜在风险预警及时率、已识别风险整改完成率等,核心是杜绝重大税务违规事件;价值贡献指标包含税收优惠政策应享尽享达成率、税务重大事项审议后节约成本额、培训及文化建设成果等;监督响应指标包含涉税违规举报线索、处理效能、核查办结率,以及经举报查实的违规问题整改率等。以上指标需结合企业业务板块特点差异化设定,聚焦核心合规管理目标,根据税收政策调整及管理重点动态优化。
(二)考核实施流程。考核实施采取“月度跟踪+季度评估+年度交叉检查”机制。各部门每月对照指标进行数据自报,税务管理部门同步核查;季度评估由税务管理部门牵头,联合财务、法务部门通过抽查业务凭证、核对系统数据等方式开展,形成评估报告;年度交叉检查,组织不同部门或不同岗位的税务人员,结合季度结果、日常管理记录及涉税专业机构的专项反馈,对企业税务管理工作进行交叉检查并综合评分,评分过程需与被考核部门充分沟通,允许对异议项提交说明并复核,所有考核资料(含数据台账、评估底稿、沟通记录等)须在税务管理部门存档备查,确保流程透明可追溯。
(三)制定奖惩办法,明确考核结果与奖惩、管理改进相挂钩。考核结果可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级,优秀级的部门和岗位可获绩效奖金上浮、评优等奖励;合格级部门和岗位须针对薄弱项制定改进计划,由税务管理部门跟踪整改;不合格级部门和岗位扣减相关责任人绩效,部门负责人须提交专项整改报告,连续两年不合格级的将影响晋升资格。同时,考核结果作为优化税务合规流程、调整培训重点的依据,推动形成“指标引导-考核监督-持续提升”的管理闭环。
第二十条 应税收入合规管理。应严格遵循税法规定的确认时点与范围,确保全口径核算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及视同销售收入,准确区分应税收入、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核算数据须与业务合同、资金流、发票信息一致,申报时如实填报计税依据,留存收入确认相关凭证(如销售合同、发货单、收款记录等),杜绝延迟确认、隐瞒收入或混淆收入类型等行为,保障应税收入“应计尽计、应报尽报”。
第二十一条 经营成本合规管理。应确保成本真实反映业务实质,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扣除凭证(发票、合同等)合法完整,严禁以不合规凭证列支成本;共同成本及关联交易成本分摊须遵循独立交易原则,准确划分应税与免税项目成本;同时,按税法要求归集研发费用等可享受优惠的成本,确保税前扣除与优惠适用合规,杜绝虚增或不合理结转成本。
第二十二条 直接费用合规管理。应确保与生产经营业务实质一致,扣除凭证合法完整且与费用内容匹配;严格按权责发生制归集,准确区分可税前扣除与不可扣除部分;留存业务合同、费用明细、验收记录等备查资料,杜绝虚增费用或白条入账。
第二十三条 资产合规管理。应覆盖资产全生命周期,取得时确保发票合规、账务处理和计税基础核算准确,使用中按规定计提折旧或者摊销,处置时正确核算应税收入,资产损失扣除留存完整证据。同时须完整归档资产购置、折旧、处置等涉税资料,定期自查资产税务处理合规性,杜绝因核算错误或政策适用偏差引发风险。
第二十四条 资本交易合规管理。应实行税务前置审核,交易方案制定阶段须完成涉税影响评估(明确税负测算、评估合规风险),定价须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境外关联交易需准备同期资料),按规定及时申报缴纳相关税款,完整留存交易合同、定价依据、完税凭证等资料,建立交易完成后的税务风险复盘机制,确保全流程合规和可追溯。
第二十五条 税收优惠政策合规管理。应及时跟踪税收优惠政策,申请前严格判断是否符合实质性条件,按规定完整留存备案资料;享受期间定期复核适用条件,发现不符合时立即停止适用并更正申报;违规享受的,应及时整改。
第二十六条 特殊行业合规管理。应结合行业特性强化针对性管理,各行业均可在本指引的基础上,动态适配行业特殊政策,定期开展专项自查,确保合规要求与业务实质深度契合。
第二十七条 企业应积极推进税务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实现税务管理工作的数字化与智能化。税务管理信息化系统应涵盖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款计算、税务风险预警等核心功能。例如,通过与企业的财务系统、业务系统对接,实现发票信息的自动采集与开具,纳税申报数据的自动生成与校验,提高工作效率与数据准确性。同时,利用信息化系统的数据分析功能,对企业的税务数据进行深入挖掘,为科学涉税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第二十八条 建立与财务核算系统对接的税务核算系统。实现税务数据的自动生成、查询、统计和分析处理功能。如:支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主要税种的自动计算和自动生成申报表。对接电子税务局,实现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的电子化操作。
第二十九条 建立发票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实现发票的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等环节的电子化管理,支持发票真伪查验、重复发票识别、异常发票预警等功能,防范发票风险;与业务系统和财务系统对接,实现发票流与合同流、业务流、资金流的匹配和监控。
第三十条 建立税务风险识别、评估、监控和应对的全流程管理系统。设定税务风险预警指标和阈值,实现税务风险的实时监控和预警;提供税务风险评估工具和方法,支持税务风险的定量和定性分析。
第三十一条 建立税务知识管理系统。包含税收政策法规库和税务案例库,收集和整理税收政策法规信息及各类税务案例,提供税收政策法规的查询、检索和解读功能 ,为企业税务管理提供类案参考。
第三十二条 建立税务合规培训制度。大型企业应构建分层分类的全周期培训体系,覆盖全员且聚焦关键岗位:培训对象区分新员工、业务骨干、管理层,内容针对性涵盖基础税务知识、高风险业务合规要点、最新政策解读及典型案例警示;明确新员工及在岗人员年度培训学时标准,为关键岗位及管理层额外设置专项培训。培训需留存签到记录、考核记录及反馈表,定期由人力资源部联合税务管理部门开展效果评估,动态优化培训内容。中小型企业可组织员工参加涉税专业机构的培训课程,留存培训合同、课程讲义、测试结果等基础资料备查。
第三十三条 开展税务合规文化建设。围绕“全员认同、主动践行”原则,明确将“依法纳税、合规经营”融入企业核心价值观,内嵌于企业精神与经营理念之中。管理层须率先垂范,严格遵守税法规定,树立税务合规榜样,对税务合规表现突出的部门及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主动畅通合规意见收集渠道,鼓励全员建言献策,并通过官网、员工手册、内部刊物等渠道,常态化宣传税务合规理念与价值。将税务合规内容及成果纳入企业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内部控制报告或ESG报告,彰显企业合规经营的社会责任感,推动税务合规意识从“制度约束”转化为全员“行为自觉”。
第三十四条 建立培训及文化资源保障制度。设立专项保障预算,用于配置线上学习平台、文化宣传工具等硬件设施,以及员工参加税务培训的相关支出。主动与税务机关、涉税专业机构、高校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推动产教融合,为税务合规培训及文化建设提供持续支持。
第三十五条 建立评估与改进制度。构建“培训效果-文化渗透-持续改进”的闭环监督体系,税务管理部定期组织综合评估,通过笔试测试知识掌握度、实操测试技能应用能力、业务抽查验证合规执行效果,验证培训及文化建设实效。评估结果纳入部门考核奖惩体系,确保培训内容与文化建设持续适配企业税务合规需求,形成动态优化机制。
第三十六条 建立培训档案管理制度。由税务管理部统一负责培训档案的归集与保管,详细记录培训计划、参与人员、课程内容、考核结果、效果评估等信息,档案需完整反映培训全流程及成效,为后续优化培训体系、调整文化建设策略提供可追溯的参考依据。bwin官网